2021年明月千古情景区定标经营项目公告发表时间:2021-04-23 12:08 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明月千古情景区经营项目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地,以综合评定的方式择优选定承包方,下面将此次承包相关事宜进行如下公告: 二、定向招商项目 (一)本次新定标商铺的承包经营项目位于明月千古情景区内,以综合评定的标准筛选本次承包单位,经营项目、租金及租期等内容,具体如下:
(二)定向招商报名须知 1、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企业、个体经营者或自然人经明月千古情景区综合部审核后均可报名并参与投标,本次招商不接受除现场报名外任何形式报名。 2、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资料:项目策划书(一式五份)、各景区商务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如在各景区有成功店铺案例需准备)、身份证或有效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营业执照,提交原件(核实后当场退还)和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3、在各景区投标、经营过程中有违规违纪及不服从景区管理记录的单位或人员取消参与此次竞标资格。 (三)招商材料及项目书的递交 1、报名时必须明确报名的经营项目、租金及租期等信息。 2、无项目策划书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人员须在2021年04月28日17:00前将所需材料交至宜春市明月千古情景区运营有限公司综合部。 (四)定项招商综合评定标准 1、经营思路占20分。 2、项目报价占30分 2、在景区有成功店铺案例占10分。 3、与游客有互动性占20分。 4、本地特色产品占10分。 5、自有品牌、商标、专利、加工厂、企业占10分。 (五)综合评定 1、综合评定时间:2021年04月30日10:00。 2、招商方将组成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定标准逐项进行打分,结果取平均分,分数最高者为本次定向招商的承租人。 3、为维护报名方的声誉及商业机密,对未成功承租的报名人员恕不作任何解释,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六)协议签订 1、承租方人须在2021年04月09日15:00时之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承包合同,同时于2021年04月09日前缴纳承包合同约定的诚信保证金、项目租金和物业费。逾期不交视为放弃,项目下一评分最高者为顺位承租方。 2、中标的经营项目办理经营人员入园工作卡,须由招标方进行审核后按照工卡办理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如中标方有异议,该经营项目作弃标处理,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招标公告、承包合同具同等法律效率,条文解释权归属宜春市明月千古情景区运营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招商单位:宜春市明月千古情景区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春市明月千古情景区运营有限公司综合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5-3178833 (9:00-11:30,13:00-17:00) 本招商公告、承包合同具同等法律效率,条文解释权归属宜春市明月千古情景区运营有限公司。 (八)注意事项 1、承租人为合同签订的乙方法人,是承租店铺的责任人,负责承租店铺的日常运营管理,需严格遵守明月千古情景区的店铺管理制度;对于承租店铺的合伙人、幕后老板等,公司不予认同,一切事项均与承租人对接;中标人不得转让或分包中标店铺,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宜春市明月千古情景区运营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